近日收到朋友寄來的信,老實說,我看不大懂....
貼在這裡給有需要的人,但是希望大家都用不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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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車禍受害者被不明車輛或未投保車輛加害以及肇事車輛所投保的保險公司破產時,都可以從財政部特別補償基金申請補償。
* 若向財團法人汽車交通事故特別補償基金會申請者,被害人只要檢附證明文件,即可由任何一家產物保險公司代為申請。
「申請流程圖」
事故→報警→攜帶相關證明文件→至投保之保險公司申請理賠→保險公司確定理賠金額→給付保險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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可參考網頁: http://www.dot.taipei.gov.tw/ch/web/manual/bike/p8.htm
強制險可申請理賠(一定要看喔!)
昨天去客戶那
客戶的老公騎機車被小貨車撞倒,左小腿骨折,但該肇事者卻逃逸了
受傷的老公住院共花了6萬多元
客戶只能很無奈的抱怨:又受傷、又無法得到理賠
聽完提醒他,可用自己車的強制險去理賠
但要向警察局補申請交通事故證明(要有提到肇事者逃逸)
再向自己車的產險公司申請就OK了
而正式收據只有一份沒關係
強制險的理賠免正式收據,只要在影印本收據上有蓋上醫院章,這樣就可以了
整理一下:
政府強制險包括150萬死殘理賠和20 萬的意外門診或住院理賠
而要申請肇事逃逸20萬的意外住院門診理賠請準備下列文件:
1.警察局交通事故證明(要有提到肇事者逃逸)
2.醫院的收據,可用影印本但要醫院蓋章
3.向自己購買的強制險產險公司申請出險
政府強制險的用意就是為了萬一肇事者逃逸,受傷者不會求償無門
所以自己的權益自己要爭取
強制責任險,若對方車跑了,我們的車體是不能要求由己方的強制險理賠
因政府強制險只負責「人」的理賠
每一人死殘上限是150萬,醫療費是20萬上限
故車體部份不得要求由政府強制險理賠
但若您有買車體損失險(如甲、乙或丙式車體損失險)
則對方逃跑只要自己有向警方報案就一樣可獲得自己產險公司的車體險理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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